點名規則: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仍然組成20個問題。
傳給其他 8 個人,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8個人的Blog裡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這8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
並且再傳給其他8個人,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
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
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仍然組成20個問題。
傳給其他 8 個人,列出其他8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8個人的Blog裡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這8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
並且再傳給其他8個人,讓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
過日子(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