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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一篇文章。

那個啊、雖然今天還是到處都在喊著特權不公的問題;
但是我想,比以前算是好了吧?

以前畢竟是個人命如草芥的年代,現在至少還能在一定範圍內,
選擇自己的命運。

上了大學我至少講過兩次,人ㄧ定會偏袒自己的孩子;
不管平常能講出什麼大義凜然的話,到緊要關頭照顧得ㄧ定是自己的血親。

連孔子都接受的道理,為什麼那樣不能接受呢?
我雖然不喜歡,但是可以明白,因為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延續,
這不能實現的願望,只好在血脈上希冀一番。

當然、這不理性;
但是人們生命的最後,所記得的往往不是理性的物品。

所以特權不公那也沒有辦法,但那終究會招致罪衍;
因為他們不肯承認自己的罪過,還要講著光明話語,所以必定遭到天罰。

這天罰在哪裡呈現呢?有沒有聽過ㄧ句話--富不過三代。
我想啊......命運是人生命的軌跡,而輪軸滾動的動能是一直培養出來。

我想那種涉及原罪的明亮話語最好少說;
光明映照黑暗,講得越多、黑暗的事情就會做得越多。

這就是我今天的感想。
是否代表我對這個社會又更理解一些呢?但又或許誤解一些...

不過、那都不是最重要的。
我只是想要提醒大家ㄧ點,虎毒都不食子了、更何況人呢?

不知道被血親咬傷、還是被別人咬死,哪個痛些?
這只是我看完那篇文章,小小的困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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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u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