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關於貓下去(消費者與客人的差別)

貓下去是一間餐廳,由編輯A的朋友編輯B傳播開來的餐廳。我自從知道這間餐廳之後,會定期每週三去。這樣做的原因是,我知道我離開的日子越來越近,能夠吃到的日子實在不多了。

為什麼喜歡這間餐廳呢?餐點好吃這是必然──不過、還有一件事,讓我非常地喜歡去這間餐廳吃飯,那就是思考。

我吃飯前會先做調查,所以這間貓下去,我去之前是先看了blog。雖然我不知道那些文章是誰寫的,可是我覺得,這人文筆大概很好,因為那些文字坦率地表現出了他的靈魂。

特別是最近網路上一堆關於消費者的風波,我今天中午一個人去吃,就想了很多。

貓下去的blog曾經記載過,他們用了一種很不錯的魚來作飯,卻被客人硬說成是養殖的魚。

而最近、關於消費者。網站上一堆人說因為我是消費者、所以我可以這樣、所以我可以那樣,我甚至可以在網站上面講自己任何想要講的話,可以在電話中任意的要求,而所有工作人員不得反抗,也不準說出事實──因為我是消費者。

關於這個消費者,我最近在想.......消費者的權利到底在哪裡?事實上、消費者的權利是靠自己定的,但是我始終覺得,人真的要有廉恥,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錢、應該要得到什麼東西。這不是為了對方好,而是為了讓自己不要成為那種得寸進尺的人。你討厭得寸進尺的人,就不要成為那種人,你為什麼要成為自己討厭的人?

你今天買了書不滿意,自然可以要求再拿到一本完好的書。也許你可以表達一些情緒,來彌補你失望的心。但絕對不是無限上綱......今天你是消費者沒錯,但是你的消費實在沒有大到,你可以任意去糟蹋人。

消費者甚至可以讓主編下台負責──但那是要多少消費者的共識才足夠,這些人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今天消費者的權益,是所有消費者的,而不是你一個消費者的,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都認為自己可以代表所有消費者,無限膨脹自己的權利,卻沒有意識到自己到底變成怎樣的人。

人一但允許自己犯錯,就會無限的犯錯下去。就好像一個人吃了一根薯條,就會無限的允許自己吃下去。在好的地方成癮會有好的結果,在壞的地方成癮就會自食惡果。

這也是我自己最大的感觸──從我的心、到我的身體,的確承受了一些惡果,他們產生了就很難消失,精神上的得用千百倍反向的東西去掩蓋(從我寫的這些能看出來)、身體上得付出千百倍的努力去消解。到底為什麼要讓自己吞嚥這些,生命不是應該浪費在更美好的事情上嗎?

總之、在貓下去,我感覺到的事情是,我不是一個消費者、而是一個客人──有一本書叫做廉價的奢華,他說:「在惡劣的地方工作的人,絕對無法做出美好的商品。」

而事實上我實在不想要在我知道、或是不知道的時候,去剝削或是糟蹋另一個人。貓下去在這點應該是安全的?我不是消費者、而是客人,我付出我願意給的,得到店家心甘情願給的,這是平衡而美好的交易,這是在經歷這一切之後,我迫切想要的。

這是貓下去,除了餐點之外,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意義。
我到貓下去的時候,感覺是不同的。那段文字對我造成的影響、我不否認,而店裡廚師與員工的氣氛,那才是證據。

不論在哪裡,讓別人稱呼妳為客人,而不要自稱消費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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