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性行為方式
  
  凱查多利在《人類行為基礎》一書中提出,同性戀與異性戀在行為上是完全一致的,只有一點例外:同性戀沒有陰莖陰道交。因此確定某一行為是不是同性戀性行為,其標準不應當是性行為的方式,而只能是性對象是否同性。這一論點之所以極為重要,是因為曾經有人認為,口交、肛交一類性行為方式是同性戀特有的。而事實並非如此,上述性行為方式在異性戀中都存在。

  除了在陰道交上的區別之外,一些性學家還發現了在同性性行為與異性性行為之間存在著一些細微的差別,例如馬斯特斯和約翰遜的研究表明,男同性戀伴侶中有四分之三在作愛時刺激乳頭,異性戀夫妻中只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由妻子對丈夫做這一動作。

  同性戀者的性行為方式包括接吻、撫摸、手刺激、口交和肛交,他與異性性行為的區別僅僅在於無陰道交。同性戀者偶爾採用人造陰莖和振蕩器,還有極為罕見的拳對肛門交。

  美國的一項調查將同性性行為和異性性行為作了比較分析,口對男生殖器行為在同性戀中佔百分之十七,在異性戀中佔百分之五;口對女生殖器行為在同性戀中佔百分之十二,在異性戀中佔百分之六。前者是男同性戀最常用的達到快感的性方式;後者是女同性戀最常用的達到快感的性方式。同性戀行為中,準備動作與主要行為之間的界限不如異性戀性行為中那麼清楚。此外,同性戀者是更為有效的性伴侶,因為他們是從自己身上了解到對方的性敏感部位的。

  (凱查多利,第336-337頁)

  拉里亞對同性性行為的基本方式作出的描述如下:“很多同性戀男子之間的性接觸並不包括陰莖的插入,而是依靠愛撫,相互手淫,夾股性交,或生殖器摩擦,口刺激陰莖,相互用口刺激陰部(俚語中的69式,因雙方姿勢而得名),以及的確涉及陰莖插入的肛門間性交。”

  (拉里亞,第131頁)

  

  林納及其同事對挪威社會中的男同性戀者作了一項調查,也得出類似結論:男同性戀者的主要性方式是相互撫摸、接吻、擁抱,偶有肛交。

  (林納,第70頁)

  在目前國內關於男同性戀性行為方式的研究中,能找到的最佳統計資料如下表:

  男同性戀各種性行為的發生率

  性行為種類曾有過沒有過未回答上個月曾有過%N平均次數

  接吻86﹒79﹒14﹒256﹒4746﹒2
觸摸生殖器93﹒91﹒84﹒256﹒4796﹒0
生殖器被觸摸93﹒92﹒43﹒657﹒0737﹒4
口刺激他人生殖器75﹒220﹒04﹒842﹒4593﹒3
生殖器被他人口刺激75﹒818﹒26﹒142﹒4613﹒2
肛門被他人口刺激50﹒343﹒66﹒118﹒8273﹒3
肛門被他人生殖器插入48﹒546﹒15﹒523﹒6382﹒7
口刺激他人肛門24﹒269﹒76﹒17﹒3113﹒2
(潘綏銘,第429頁)

  我們此次調查問卷數據,與潘綏銘的數據大體相符。調查對象的性行為方式中,以撫摸為最常見;接吻佔第二位;相互手淫也比較常見;口交就少多了;肛交更少。在“從未肛交過”,“不經常肛交”,“經常肛交”這三項描述中,較多的人屬於“從未肛交過”;較少人“不經常肛交”;填寫“經常肛交”的人數所佔比例則最少。考慮到中國同性戀者對適用範圍不十分清楚的雞姦罪的恐懼心理,承認有過肛交經歷的人數可能會低於實際數字。

  我們調查對象對他們的性行為方式作了下列一般性描述:“一般兩個人好,就是互相口淫,摟著睡覺。當然是先玩,脫了衣服彼此看,刺激性興奮點,接吻等等。”所謂“性興奮點”據一位以精於此道出名的同性戀者稱,男性全身竟有29處之多。

  同性戀者的接吻多有法國式的,並還有“舌頭拉鉤”、“擰麻花”、“舔上膛”等方式。關於同性戀性方式的其他說法還有:

  “互相先撫摸刺激,然後有口交和相互手淫、肛交。若有人認為太痛苦、太髒,就放在兩股之間。”

  “相互手淫、相互口交。69比較普遍,但這個只能在家裡做,不能在其他地方,如廁所。”

  “做愛主要是撫摸,親吻,口交,手交,有時使用其他工具,肛交不是必須的。我喜歡愛的感覺,不喜歡暴力。”

  “我知道對艾滋病要謹慎一點,我不會去做太離奇的、不衛生的事。不作肛交,我也不願口交,只是一般的撫摸手淫。”

  有人談了對接吻的感覺:“以前我一直拒絕跟人接吻,因為我認為接吻不屬於性行為,而應劃入感情的範疇,所以當我第一次與人做了這種事之後,失望得要命。跟流行歌曲歌詞所唱的‘我的舌頭是美味侍餚任你品嚐’一點也不一樣。接吻既不甜也不咸,令人感到索然無味。總之這一切並不令人激動。當然也許是因為我不愛他。我拼命想要解釋這種失望和失落,想了很久。”

  一位經常在社會上走動有過許多陌生性伴侶的人說:“記憶裡我一生接過吻的沒有幾個,至多三、四個。”

  一位年過五旬的同性戀者在來信中這樣寫道:“20歲到40歲之間,雖結婚,但妻性冷淡,且十年分居,性生活稀少。性發洩方式是:或手淫,或在河邊稀泥中,或在暖水瓶膽中插入陰莖尋求快樂;並喜歡在公眾場合主要是公廁和浴池,裸露陽物、觀看他人的陰莖。44歲時,一次在浴池遇一30多歲的軍人幹部,用手在水下刺激我的生殖器。兩人同至旅店擁抱、接吻、相互手淫,他還用口吸吮我的精液,這是第一次。”

  “我剛參加工作時住在集體宿舍,一屋住七、八個人,我和他兩張床挨在一起,就有了這種關係,每次都是相互手淫。這種關係保持了半年。”

  “我和他的性關係很少。那時我們都是高中生,在一個床上睡覺,別的不會做,只是擁抱,他是被動的。他有了反應後通過自己手淫解決。”

  “我們每星期要做一兩次,大多數時間有肛交,最大的快感是他把我摟在他懷裡,接吻是我最快樂的時候。由於肛交太多,我犯了痔瘡,痛的時候就不喜歡肛交,後來不痛時就喜歡。”

  一位老年同性戀者這樣談到性快感:“我的一個朋友是個彪形大漢,年輕時一表人材。他不喜歡他的老伴。他主動來找我,老想讓我給他口交,有時我就滿足他的要求。他×(射精)後感到很舒服,性快感使人熱血沸騰,有一種整個人都解放出來的感覺。”

  “我和他91年認識,94年發生關係。我這三年都沒敢往那方面想。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出去喝了酒,想順路去看看他。他一個人住,我就和他睡在一塊兒了。我一摸他的褲衩說:‘怎麼硬了?’他一笑,我就把手縮回來了。我平時總喜歡摟著人睡,睡著睡著他就翻過身來把我抱住了,親吻、撫摸。我從頭到尾親他,給他叼了,後來就肛交,他是插入者。”

  關於同性戀的性行為方式,一般人總以為以肛交為主,其實不然。我們的調查受條件所限不能作隨機抽樣的定量統計,但我們深入訪談後所得到的印象,與前引拉里亞及林納等人的觀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國的男同性戀者中,肛交所佔比例並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佔的比例則大得多。

  調查過程中,不少調查對象講到不喜歡肛交,也有不少人從未肛交過,或在成百上千次的性經歷中肛交只佔很小比例。正如一位同性戀者從他的經驗和觀察出所做的如下概括:“大部份的中國男同性戀者性行為以互相手淫為首,肛交最不常見。由於局外人從異性戀性行為模式出發,常誤以為肛交的情形很多。”

  另一位說:“我和一個朋友同居了幾年時間,行為方式主要是手淫和口交,肛交從未有過。”

  肛交不如其他性方式普遍的原因,概括起來有以下三點:首先,是客觀條件的限制,其中包括身體條件和衛生條件兩個方面。據調查對象反映,肛交受到身體條件限制(器官大小),並且完了要立即洗澡。中國的大多數同性戀者很難找到有浴室的處所為發生關係的地點,因此這一說法令人信服。

  有關的說法如:“主動一方器官的大小影響到能不能幹成,除非接受的一方特別喜歡這種方式。”

  “我有痔瘡,所以沒接受過肛交。我跟他說,如果你實在願意做,我也可以提供,結果他沒有做。”

  “我不喜歡肛交,覺得對別人不衛生,對自己不舒服,很痛。口交無所謂,感覺還好。也聽說69式。”

  在發現艾滋病之後,更多人從健康方面考慮,減少了肛交活動。統計資料顯示,通過健康教育等預防措施的開展,美國同性戀男子肛交的發生率已從1984年的39%下降為1987年的19%。使用避孕套的人則從相應年份的26%上昇到79%。

  (萬延海,1992年)

  調查中發現,近年對預防艾滋病的宣傳也部份地改變了中國同性戀者的性行為方式。雖大多數人認為艾滋病的威脅還不很切近,但有人已出於對艾滋病的恐懼杜絕肛交行為,有人聽說唾液會傳染,連接吻都不敢了。

  一位從未肛交過的調查對象這樣說:“艾滋病一旦在那些‘賣’的人裡傳播起來會很危險的,在有層次的人裡情況會好一點。安全措施是個必要條件。我覺得自己可以終身不要肛交,也可以得到滿足。我覺得肛交很不衛生,而且會很痛苦。我估計,如果我做也不會有快感,被進入只會有痛苦。”但他又補了一句:“很難說我會不會去試一下。”

  其次,照一位調查對象的說法:“幹這種事,除了衛生條件好,總還得有點什麼原因。如或者愛別人愛得發狂,樂意被人肛交,或者自己年紀大了,條件不好,對方條件好,才樂意接受。”這裡主要是指肛交行為的被動一方。

  不少調查對象承認,自己本身並沒有肛交要求,也不喜歡肛交,只是作為一種交換條件才會作出這種行為。例如一位同性戀者說:“我只接受過一次肛交。雖不喜歡,但以接受肛交作為條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這種要求,為了怕失去對方,為了感情,有時就能接受。”

  另一位同性戀者也講過,他的戀人為了向他表白愛情,主動提出可以接受肛交的事情。他說:“他本來是很男性化的,喜歡幹別人,但是為了表示對我的感情,他主動答應這樣做,好像是要向我表明他對我的忠誠。”

  這種把接受肛交作為獲取伴侶感情的條件的做法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位在圈內較有名氣的同性戀者說:“那次坐火車去××,碰上一個乘警。我一說我的外號,他馬上五體投地。在作愛過程中提出什麼都答應。”

  “被動肛交一開始是痛的,要有個適應過程,後來會有快感。我同意你進入我的身體是因為我愛你,兩人合在一起是因為愛。”

  以肛交作為條件的交換,在沒有感情的情況下成為更加純粹的交易。一位調查對象講,他對某人一點感情也沒有,但因為他是有用的人,自己就同意接受肛交:“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弄後面也會答應,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沒提出來。我們倆之間的性關係,從來都是他提要求,我從來沒要求過什麼,而且都是好說好商量。”

  第三,有一種乍聽難以理解的說法:“一般樂意接受生人肛交,不樂意接受熟人這麼做,熟人之間都怕因這種事情鬧矛盾,所以長期的關係中肛交很少,多是相互口淫。”

  與其他方式相比,肛交更貌似異性性交方式,難免給人施與者是男性角色,接受者是女性角色的印象,因此施與者有居高臨下的感覺,接受者則容易有受辱的感覺。於是就有了以下說法:“兩人感情好了,交情在那兒,再發生這種事就好像對不起對方了,不好意思再做這種事了,兩人像親兄弟似的,我就不好意思做,他再做也會覺得對不起我。”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說到偶然結識的性伴侶時說:“我跟他接觸過一次,第二次他太粗暴了,要求肛交,他的要求我不能滿足,就不歡而散了。”

  “有過被動肛交,我不喜歡,可以說很討厭。對那些特別喜歡的人、不會給我帶來太大痛苦的人,我可以接受,但是熟人也不會過於為難我。”

  最後,有少數同性戀者從心理上和道德上不能接受這種性交方式。一位同性戀者是這樣說的:“我不贊成雞姦。從心理上講很厭惡,有髒的感覺,覺得像低等動物的行為。相互手淫和口淫都可以接受。”

  “我討厭插入,無論是主還是被動都不願意。自從我有同性戀行為以來,十五、六年了,肛交不足10次。”

  總之,儘管相當大一個比例的同性戀者都有過肛交的經歷,但它確實屬於一種較不尋常、較為重大的事件,至少從發生頻率上看,在全部同性戀性行為中不是頻率是最高的性行為方式。

  弗洛伊德在這個問題上也是這樣說的:“在男性倒錯者中,肛門性交其實並不常見,恐怕還是相互手淫的多。”

  (弗洛伊德,第28頁)

  然而,男同性戀者當中,確實有人喜歡肛交,甚至有上癮的。不少調查對象都承認見過或聽說過有肛交上癮的人,並說:“接受多次後就會成癖。”

  一位資深同性戀者作出一個更為精確的估計:“30%的人非常樂意接受肛交,30%的人經勸說可以接受,40%的人無論如何不願接受。”我們把這個估計對一些調查對象講了,他們都認為“差不太多”。

  調查過程中,不只一位調查對象提到過俚語“十個扁不如一個圓”。有一位說:“自己對肛交無大興趣,別人有提過這種要求的,不少人有這樣要求。提出施與肛交和接受肛交這兩種要求的都有。我認識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就曾要求肛交。”

  另一位提到,在某個邊遠的省份,在廁所裡碰到過年紀大的人說:“哪個小伙子來×我。”還有一說:“以前都是肛交,開始挺痛的,後來就不覺得痛了。我認為我自己是被動型的那種。”

  一位年輕的同性戀者懮心忡忡地說:“我覺得由於長期接受肛交,我的體形和走路姿勢會有一點改變,你看我的臀部是不是有點翹?我覺得走在街上老有人看我。”

  一位承認喜歡被動肛交的同性戀者說:“第一個朋友是我追求他的,他對我做過兩次。我喜歡叫床,和第二個朋友很瘋狂,像兩個畜牲一樣。我們說這不是出於罪惡感,只是當時的舉動、語言事後想想挺下流的。他一下子就進去了,他進入時我沒有勃起。”

  一位調查對象說:“我碰上一個喜歡接受肛交的人,對肛交反應極強烈,我從來沒有見過反應這麼強烈的人。整整一宿都沒停,老要求肛交。”還有一種說法,認為接受肛交的並不一定是長相女氣文弱的人,“越是黑糊糊像個爺門的,越是喜歡挨×,後面準行。”

  一位50多歲的同性戀者說:“一次我在浴池遇到一中年工人,結識後開始相互肛交,並通過其介紹,認識了許多人。以後在太原、石家莊、杭州、無錫等地,先後遇八、九十人,肛交者60餘人。現在間隔一、二十天不玩一次,心裡靜不下來。喜歡肛交,遇可意者,亦當被動者。因兒女已大,有負罪感,後一兩年引種感覺已漸淡薄。”

  這位調查對象還羅列了他一些性伴的情況:“朋友A,66歲,18歲父母包辦結婚,不樂,其同伴人帥,陰莖粗壯,同床相互肛交,如今只能充當被動角色,喜予他人口交,讓人×他,日不空過,得趣時直喊爸爸。

  朋友B,56歲,17歲結婚,婚後不久遇一國民黨駐軍從肛門×他,以後入道,現在扮雙重角色。

  朋友C,43歲,成年後追一姑娘而怯於開口,姑娘婚後,他再未談,現在仍獨身,只喜讓人×他,徹夜不止,極覺快慰。

  朋友D,40歲,年輕時同一女工性交受驚,以後轉入男性,喜歡插入,時間可達一小時而不射精,有時不尊重他人,圈內人已大都不歡迎他。

  朋友E,35歲,人樸實精干,讀初中時與同村一中年人幹活,受誘手淫,再後喜窺男性陽物,同外國人玩過(老外為他口淫),對女性冷淡,第一次結婚失敗,第二次結婚後妻子性慾不大,此人極喜用口舔同性全身,乃至肛門(洗浴後),亦喜夾股刺激生殖器,很重感情,為我至友,雖隔千里,書信不斷,語言含而不露,圈外人很難看懂。”

  一位調查對象分析道:“男性同性戀者的性生活中肛交最少也許是客觀的,但我的體驗,這種形式是最感舒服刺激的。玩者少,除心理和環境限制外,生理條件也有很大關係。肛門緊縮乾燥如果又有痔瘡,一般人是忍受不了的。如果反復實踐找到了好的克服方法,才能體會到其樂無窮。同性間生理感覺互相了解,心理也較異性容易溝通,肛門的緊束也比生育後的女陰的鬆弛性感舒服。”

  他還談了對口交的感覺:“口交也是如此,我想比肛交心理障礙更大,因此這些形式的使用有個發展接受的過程。許多異性的結合也不能盡善盡美地發掘性感覺,原理完全一致。”

  調查對象中還流行著一種貌似生理學的解釋:“人的肛門內有性神經,就像雞的性交是肛交一樣。人類進化後,肛門內的性神經才退化了。”這倒是一種新穎的說法,我們遍查有關同性戀生理方面的文獻,並未發現這種說法有和根據。但不可否認,確有一些從肛交能夠達到性快感的個案,其中不僅有男性,也有女性。

  由於被動肛交伴有疼痛而且姿勢顯得屈辱,有些調查對象常常將接受肛交與受虐混為一談;與之相對應的施予肛交則被視為施虐。他們說:“接受(肛交)就是受虐。”

  對於這些人來說,與異性戀在同一次行為中雙方都能達到性快感不同(或至少是被動一方享受性快感的機會大大少於主動一方),同性戀行為方式(口交、肛交)一般總是一方服務,一方被服務,甚至是一方快樂,一方痛苦的。因此這些人會將主動(施予)一方視為施虐,將被動(接受)一方視為受虐。

  正如一位美國的男同性戀所說,在少年時代他從異性戀淫穢色情品中學到,去愛一個男人就意味著接受他的暴力。作為結果,他從他的第一個情人那裡接受虐待,因為他希望被男人所愛。

  (Mac Kinnon,in Stanton,129)

  在追求者和被追求者之間,追求者在性行為中往往是處於被動地位。一位調查對象講:“×××非常愛我,一次他叫我到他家,進了屋就和我接吻,並說:‘你樂意×(肛交)就×我。’我讓他把我全身舔一遍,他照做了。舔腳縫的時候真舒服。”

  有時,某些人會因強烈的負罪感而自貶自抑,在性生活中扮演被動接受的一方,甚至流露出受虐自虐的願望。一同性戀者說:“××是××部的副科長,他總談起自己的工作、職責、地位,說真不應該幹這種事。一次我去找他,氣氛很緊張。大白天的,他正在開會,從會場上跑出來。他要求我脫光,看了五分鐘,給我口淫,要求我×(射精)到他臉上。然後自己手淫,要我抱著他親吻,一刺激就×(射精)了,真實典型的受虐分子。”

  這些同性戀者心目中的施虐受虐概念同性學中所定義的那種在異性戀中也存在的虐待狂(sodomasochism)並不完全相同。然而,經典意義上的虐待狂行為在我國同性戀的行為中也有發現。當然,正如一位調查對象所指出的那樣,“它並不是真正的暴力,而具有性游戲的性質。”

  一位調查對象是如此概括他們的苦樂觀的:“痛苦中也有快樂,心甘情願的痛苦換得的是性滿足。有人這樣做是為了得到互換角色的快樂,大部份人感覺到的都不完全的痛苦。”

  一位調查對象說:“我認識一個有S∕M(性虐待──作者注)傾向的人。我覺得只要是雙方都能接受,能從裡面得到快感,這樣做又何妨,這是一種情感的表達方式。”他又補充說:“我認識的人裡S∕M不多。”

  另一位說:“我遇到過一個上海的(同性戀者),他希望我打他……他越痛苦,我越快樂。他受虐是心甘情願的。”

  “××和人發生關係時很粗野,拿繩捆上,想怎麼著就怎麼著,不會體貼。××有一段時間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煙頭的燙傷……有人願意找虐待狂,找兩三個人帶他到一個地方,幾個人同時×他,掐他、打他、用煙頭燙他……”

  一位調查對象講到:“我知道有一個受虐狂,喜歡被人打,屁股都打腫了,然後接受肛交。”他還總結出如下規律:“北京人(指同性戀者)裡有這種傾向的不敢說,外地人裡的虐待狂、受虐狂不怕說,反正幹完就走人,誰也找不到他了。有一次東北來了一個受虐狂,馬上就傳開了。有人願找這樣的人。”

  “我在圈裡和人聊天聽說過有人愛施虐、打人、強迫肛交,還要被動的一方像女人一樣呻吟。我認識的人裡有人碰到過這樣的人,挺危險的。所以說交朋友時要擦亮眼睛,看好不是施暴的人再發展關係。我還沒聽說過有人喜歡挨打的,但是我被動肛交時就有受虐的感覺。”

  “圈裡有喜歡受虐、施虐的,但人數非常少。有些輕微的虐待表現,比如在做愛高潮時喊叫,用手拍打人家、咬人家。我有個朋友,身上常有紫斑,在浴池裡也會看到有人身上有咬傷。我有過一個朋友,他讓我咬他,說是讓我給他留個紀念,我不喜歡這樣做。”

  一位同性戀者講過這樣一次經歷:“有個人聽說我手感強,他找到我,先給我口淫,滿足後要求我把他捆起來,我按他說的做了,觸摸他的興奮點。他又滾又叫,直到精疲力盡。他感到舒服,叫我親爸爸。我不喜歡人這麼叫我,但喜歡聽到對方呻吟,心理上感到舒服。看到對方在做愛時被弄得叫起來也很舒服。”

  他還講過這麼一件事:“有一次我跟別人聊天,有個人老跟著我。後來他對我說:‘我想跟你做愛。’我說:‘你想不想挨打?’他說‘想’,我就給了他兩巴掌,他走了。”

  捆綁和鞭打正是典型的性虐待狂行為。這種性行為方式不論在同性關係還是異性關係中均屬極端現象,性學將其劃為“性少數派”之列。顯然,它同一般同性戀行為中的主動與被動角色這一意義上的“施虐”“受虐”是有區別的。同性戀者當中不少人持有虐戀的痛苦快樂觀,這或許同他們的性行為方式有關。

  有性學研究的統計數據表明,在同性戀人屬中,虐戀的發生率高於一般人。我們調查中得到的印象與此相符:對於虐戀這一特殊的性傾向,異性戀者中有許多人對它一無所知:可許多同性戀者不但聽說過這種傾向,而且都能舉出他們親身經歷或聽說過的實例。

  如何解釋這種區別?有社會學家認為,“虐待狂現象在男同性戀者當中比一般人中更加常見,形式更加暴力,原因在於,在男性之間,攻擊性往往容易同暴力混合在一起。”

  (凱查多利,第369頁)

  我們想到的這種區別的另一種解釋是這樣的:一個男人從異性性行為的各種方式中唯一不可能做到的一種方式是被動肛交。由於被動肛交過程伴有的疼痛,以及姿勢的屈辱,喜歡這種性行為方式的人群中受虐狂的比例偏高應當是比較合乎邏輯的現象,因為受虐狂的主要特徵就是將快樂與痛苦聯繫在一起,而且特別強調受辱的性感價值。

  關於同性戀者性行為的頻率,“一般人過於強調同性戀的性生活方面,認為他們性生活過度,不像異性戀者那樣有節制。”其實同性戀者的性交頻率並不很高,平均是一周兩至三次。有百分之二十的同性戀者一週一次;百分之十三的人一月一次以下,只有百分之十七的人一週四次以上。”

  (凱查多利,地333至334頁)

  金賽的調查則發現,一些少年同性戀者的性活動頻率在每週7次以上,26歲到30歲的人中頻率有高達每週15次的。到50歲,最活躍的人平均是每周5次。

  (金賽,第74頁)

  一項量化程度較高的調查報告為這個問題提供了更有說服力的證據。這項以950名男同性戀者、768名女同性戀者和3603對夫妻為對象的調查結果(1983年)表明,在兩年以內的伴侶當中,男同性戀伴侶性活動最多,一週三次以上性活動的佔67%;夫婦其次,一週三次以上性活動的佔45%;女同性戀伴侶性活動最少,一週三次以上性活動的佔33%。所有的人隨年齡增長性活動程度都有下降,在結合10年後,上述比例在夫妻中降至18%;男同性戀中11%;女同性戀中1%。

  男同性戀者性活動程度仍高,但是在與固定伴侶之外;女同性戀者無論是否與固定伴侶的性活動程度都很低。同性戀活動中的前戲活動(接吻、擁抱、撫摸和乳頭刺激等)雙異性戀多。有半年以上關係的異性戀女性,每週性高潮4﹒7次,同性戀女性6﹒2次,雙性戀女性8﹒8次。自述對快感感覺“強烈”的異性戀女性佔48%,同性戀女性80%;雙性戀女性86%。

  (Hatfieldetal,121)

  我們的調查發現,同性戀者發生性關係的頻率,與年齡及身體狀況有密切關係。一位同性戀者回憶他同高中同學的性交往:“那時我們主要是互相手淫,每週一兩次,兩天不見就感到若有所失。”

  另一位報告說自己在20至23歲間平均一星期兩次;24至26歲時頻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27到30歲,平均兩天一點五次。一位46歲的調查對象說,自己在30歲時差不多一天一次,現在一週一兩次。

  一位同性戀者報告自己的性交頻率明顯高於一般人:“我19到20歲時身體很好,每天平均超過兩次(一達到高潮為一次);21至22歲時每天平均兩次;23至24歲時每天平均一至兩次;25歲以後明顯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

  有些人說法比較籠統:“我一兩星期不做就很難受,我每次去找他,他總答應。”

  有人指出,性交頻率同飲食質量有關。一位調查對象這樣講:“去年我開始吃生牛肉,身體就好起來了。幹這事不覺得傷身體,只有一點累。那年我獻血以後還作愛了,很快就能恢復。”

  在一些人那裡,性交頻率決定於心情:“有時一天一次,有時一週一次,決定於心情。”

  有一位說:“我和×××好了兩個月,感情有一點,只幹過五次。”另一位說,他同某人感情捲入很深,“跟他一夜三次,至少兩次。”

  有人用性伴做愛的頻率來檢驗他是否忠實於自己:“他是不是只跟我一人好從做愛能看出來。40歲以下的人,一周應該能做兩三次,要是不能做的就是有別人了。”

  從問卷數據看,性交頻率最高者平均一日一次,最低者為一月一次,中位值和眾值均為每週一次。要了解同性戀者性交的確切頻率,應當有隨機抽樣的統計數據。基於調查規模,目前我們只能得到個案數據。但據我們的調查對象說,他們的性交頻率在週圍同性戀者中屬常態,不過多也不過少。當然這只是他們自己的感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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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9 AM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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